| 经济发展局:外商独资企业申办程序 |
|
| 2009-10-27 15:20 文章来源:管委会经发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办事程序
1、公司名称预核准(办理部门:市工商局)
2、项目核准(办理部门:开发区经发局初审后,行文转报市发改委)
3、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办理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审批章程及附件(办理部门:市商务局)
5、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办理部门:市商务局)
6、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办理部门:市工商局)
二、申报材料
1、公司名称预核准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相应的位置(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
(5)全体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2、项目核准
(1)申请项目核准的报告
境外投资方的企业注册证、商业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外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2)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3)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
(4)规划部门规划选址意见;
(5)国土资源部门用地预审意见;
(6)不能出具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的,需提供土地出让合同;
(7)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
(9)外商投资项目属国家限制类行业的,需提供行业部门审查意见;
(10)特殊需要的有关文件材料(如国家规定的行业归口文件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等),需进口设备的提供进口设备清单;
(11)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有关法律、规章、文件要求的其他附件及材料。
3、领取全国组织机构代码
投资者在章程审批后凭批复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手续,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项目核准通知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拟成立的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4、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投资者在收到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后,到市商务局办理领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手续,并提交以下文件材料:
(1)申请成立外商独资企业的报告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
(4)项目核准通知书
(5)公司章程及附件(正本)
(6)董事会成员名单(正本)
(7)进口物资清单
(8)外方投资者身份证、商业登记证(经公证)
(9)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其身份证明
(10)消防、环保部门意见
(11)特种行业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12)总经理任职书及其身份证明
(1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4)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文件、证件
|